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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息时间变更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当产量或其它条件达到一定要求时,启动本办法规定的内容。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在低产阶段降低成本,高效满足客户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当产量或其它条件达到一定要求时,启动本办法规定的内容。
2 职责分工
2.1 生产管理科负责作息时间变更后的生产组织工作、生产指令的发布、生产现场问题的协调、通勤车时间安排等。
2.2 质量保证科负责作息时间变更后产品及零件的质量监控、质量问题的处置及质量异常信息的反馈。
2.3安技环保科负责作息时间变更后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管控。
2.4 装备管理科负责作息时间变更后设备故障的维修、设备故障信息的反馈、设备检修计划的反馈,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2.5 仓储物流科负责作息时间变更后物料的正常收发及保管、生产准备过程中生产异常信息的反馈、生产指令的执行。
3 管理程序
3.1启动条件
3.1.1一般条件每年度6月-9月。
3.1.2具体启动时间由生产管理科统一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批。
3.2 工作时间及就餐安排:
早餐:6:20-----7:20
上午:7:30----11:00; 午餐:11:30----12:10;
下午:14:00----18:00; 晚餐:18:00----18:30;
夜班:22:00----6:00; 夜班餐:00:00----00:40
3.3 作息时间变更后生产要求
3.3.1 客户订单需求满足仍执行订单管理标准要求。
3.3.2 日计划完成报工时间段变更为00:00--11:00;14:00--23:30,当班日计划完工率统计要求不变。
3.3.3 三日滚动计划下达时间不变,三方物流到货时间更改为上午7:45分,其它时间不变。
3.3.4装配线总成下线、喷漆、入库时间不变。
3.3.5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问题仍执行生产异常管理办法,QRQC会议时间更改为每日8:10分开始。
3.3.6 生产投料的计划下达时间不变。
3.3.7装备管理科利用下午班和夜班之间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有效地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3.8 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连班生产。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生产的,生产管理科必须有书面申请并经系统领导批准后,才能安排生产加班。
3.3.9 各职能部门在作息时间变更后安排夜班值班人员,维护现场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转。
3.3.10 各车间在作息时间变更后,各车间要安排主任夜班值班,负责车间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异常处理。
3.4 作息时间变更时能源设备管理
3.4.1 生产管理科要统筹安排生产任务,使公司各生产单位尽量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使公司生产用能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减少生产用能的浪费,节约能源。
3.4.2工厂休息时间,任何单位未经批准,私自开动设备都视为违章。
3.5 作息时间变更时质量管理
3.5.1齿形齿向检测要求各车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白班16:00--18:00之间为晚班生产做好相应准备;夜班4:00--6:00之间为白班生产做好相应准备,避免造成检测高峰期时的等待浪费。(相应准备是指条件变更后的齿形齿向检测)
3.5.2 成品检查班根据生产管理科调度台安排夜班安排值班,负责夜班成品发交检查。
3.5.3 主动量仪维修夜间电话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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