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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外部物资特采、紧急放行、降级使用、报废处理的控制程序与操作规范。
一、目的
供应商提供的总成件及零部件或厂内制程中生产的零组件发生与图面规格不符,需作出特别采用、紧急放行、降级使用、报废等质量判断提供操作指导和规范, 需申请使用时,明确规范、处理流程和基准。
二、范围
适用于内、外部材料、零件、在制品、成品等物料质量检验判断过程该程序的应用范围,亦可参考用于本规范的应用范围。
三、术语/定义
3.1 特别采用规定的授权人员对轻微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况,采取措施之后,进行产品质量例外放行。
3.2 紧急放行-因生产交期紧急,生产急用产品/物料,在没有进行完全的检验、实验的情况下,经规定的授权人员采取措施之后,进行的质量判断例外放行。
3.3 降级-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
3.4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将原有的/预期的用途实现,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5 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6 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7 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四、特采、降级、报废流程图
五、紧急放行流程图
六、职责权限
6.1质量检验工作者一判断是否在恰当的时机提出特采、紧急放行、降级、报废等过程的条件,确认是可以满足以上过程的条件才实施其过程活动的。
6.2 物料/产品评审(MRB小组-评审在特采、紧急放行、降级和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比对计算这些影响的损益,以及如何消除这些影响(包括与其相关过程的影响),的具体措施(包括这些措施执行的时机、执行和确认者)。
6.3品管职能负责人确认特采、降级、紧急放行、报废过程中品质参数的描述是准确的(必要时,向MRB昨出详细解释)。
6.4采购职能(工艺职能负责者)-负责将品管职能描述的产品/物料的品质参数与品质标准的差异向供应商(顾客)准确传达,并要求其提出特采/降级。
6.5产品设计职能最高负责者-负责决定MRP评审是否通过(必要时向副总/总经理征求意见后作出决定)
6.6PC/MC职能-向MRB小组提供物料/产品供需负荷、产能负荷的具体参数情况(必要时征销售职能代表(顾客)的意见作为表述如上负荷的支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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