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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统一我司终端员工的各项人事标准,严肃店铺考勤;
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完善终端管理体制;
为员工等级评定、晋升、计发工资提成、福利等待遇提供主要依据;
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终端在职人员(含合营部)。
3.定义
门店人事管理是我司管理体制的重要章节,是计发薪资、规范员工行为的重要准则。
4.权责
人力资源部:
制度的制定与管理监督;
每月考勤汇总的抽查与审核,不定期的到店抽查员工考勤情况;
考勤抽查结果的及时反馈;
提供员工薪资卡与财务,协助工资的正常发放;
相关考勤凭证的保管工作。
财务部:
依据《2009年终端员工薪酬方案》结算每位在职员工薪资,并呈报总经理室审核;
依照总经理室审核之考勤结果发放薪资;
薪资发放中异常情况的特别反馈;
薪酬发放总结。
各区域主管:
教育、督促、管理下属员工遵守公司考勤纪律;
汇总管辖区域的各员工考勤情况,并移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监督;
与财务薪资核算人员核实、确认计发总额;
工资条的正常发放。
各终端第一负责人:
明确自身考勤职责,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考取;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上报;
如实反映员工考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各终端店员:
依照公司制度,按时出勤。
5.内容
考勤管理
出勤、签到管理
店铺员工出勤一律按区长核定的班表进行,每个班次上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商场员工,按照各商场规定的上下班时段进行。
每位转正员工享有4天∕月的有薪休息日。15日之前(含)新进的见习人员当月的带薪休假为2天;15日后新进的见习人员本月无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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