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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人员的招聘和录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它直接影响到仓库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弥补岗位空缺,满足公司用人需求,保证公司仓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规范公司仓储部的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仓储部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仓储部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职责权限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员招聘的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及实施招聘计划、建立人才引进渠道和人才测评机制等工作。
2.仓储部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的拟订、人员选聘建议的提出和试用人员的使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4条 招聘原则
仓储人员招聘必须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优录用、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原则。
第2章 招聘工作准备
第5条招聘需求分析
1.招聘需求应由仓储部根据本部门人员空缺情况和发展规划提出。
2.招聘需求中需明确需求岗位、需求人数、需求人员技能、需求人员素质、需求时间等内容。
第6条制订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仓储部提交的人员需求计划,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7条 选择招聘方式
般情况下,本公司常用的招聘方式包括外部招聘、内部选拔和委托第三方招聘三种,人力资源部和仓储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及其说明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聘方式一览表
第3章 招聘工作实施
第8条 发布招聘信息
1.人力资源部需根据招聘计划安排和招聘方式,选择在公司内部网或各大招聘网站、各类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发布仓储人员招聘信息。
2.招聘信息中需明确仓储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职责等,以便于提高招聘效率。
第9条 简历收集与筛选
1.人力资源部应对收到的求职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对简历进行筛选
2.人力资源部将符合条件的求职者资料送仓储部,经仓储部经理核定后确定面试对象名单。
第10条面试责任划分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通知和初试工作。
2.仓储部经理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需要有公司高层领导参与。
第11条面试内容
1.初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基本专业技能、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基本判断
2.根据初试的结果,人力资源部为符合空缺职位要求的应聘者安排复试,并对其与岗位的契合度进行考察。
第12条 作出录用决策
人力资源部应配合仓储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和背景调查,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作出录用决策。
第4章 人员录用程序
第13条 发出录用通知
1.人力资源部应在作出录用决策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其发出“仓储人员录用通知书”
2.对未被公司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礼貌地以电话、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告知对方面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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