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整顿”执行的详细说明:
(1) 确定必须的放置场所(布局设置):
a) 把常用物品放在工位指定位置。
b) 特殊物品、危险品、设备放在专门场所保管。
c) 物品放置要100%定位。
(2) 规定摆放方法:
a) 按产品种类和状态分别放置。
b) 尽量立体放置以充分利用空间。
c) 方便拿取并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d) 做好防污、防腐措施。
(5) 进行标识:
a) 用颜色划分区域(胶带/油漆),公司统一规定:
黄色:用于一般通道、工作区域线(物流、人流主通道宽度要求1.1米以上)。
红色:用于不良品警告、安全管制(如摆放不良品的区域、涉及安全的区域及物品,像消防器材、消防栓、配电房、电气开关等)。
蓝色:用于永久固定区(办公桌、电话机、垃圾桶、暂放物料区、合格物料区、桌椅、设备等)。
(备注:必要区域斑马线和黄色油漆可等同使用。)
b) 在摆放场所标明所放物品,并在物品上标识。
d) 暂放物品要挂暂放牌,注明放置原因、管理人及时间跨度。
(4) 所有通道用黄色线条标识,始终保持通道畅通,不得放置(暂放)物品,在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标识方向指示箭头。
(5) 所有区域必须明确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