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采购预算编制规定
①采购预算分为物品、服务需求预算与物品、服务采购预算。
② 本年底预计库存中之可用物品应计入次年度之物品需求预算,但不列入物品采购预算;次年度预计库存不列入物品需求预算,但应列入物品采购预算。
③ 同类物品不必细分(如不同规格之U盘)而以总用量预算。
④ 物品采购预算应考虑采购前置期、付款方式、库存状况。
⑤ 采购预算应以付款季度为编列依据。
⑥ 采购预算应考虑分批采购、一次采购之优劣和市场单价趋势。
第三章 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采购方式确定依据
采购承办部门根据下列因素确定最有利之采购方式:
① 物品、服务使用状况。
② 物品、服务需求数量。
③ 物品、服务需求频率。
④ 市场供需状况。
⑤ 价格。
◤第八条 采购方式
公司物品、服务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① 集中计划采购
公司通用性物品及服务,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② 合约采购
经常使用之物品及服务,采购承办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商,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以确保物品供应来源,简化采购作业。采购方法同上,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如:数据情报)
③ 一般采购除①②之外的物品或服务。
◤第九条 请购的提出
① 物品、服务申请部门依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见《请购前置期限表》(附件PCHS-03))等要求,开立《采购项目申请表》(附件PCHS-04,其中:《采购项目申请表》
② 《采购项目申请表》中应在“采购明细”一栏注明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比如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级等;服务的内容、级别、项目明细等),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审批。
③ 《采购项目申请表》原件送交采购承办部门,自存复印件。
④ 交期相同的同一类物品,或内容相同的同一类服务,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项目申请表中。
⑤ 不满足请购前置期要求的请购视为紧急请购。
⑥ 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备注栏注明,并加盖“紧急”章。
◤第十条 请购核准权限
① 请购核准权限根据请购的种类和金额的不同而设定。(见《请购核准权限表》(附件PCHS-05))。
② 紧急请购,由总经理核准。
③ 预算外请购,由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请购的撤消
① 已开具《采购项目申请表》,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逐级呈原核准人,并转采购承办部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承办部门。
② 请购部门回收《采购项目申请表》,并加盖“撤消”章。
③ 采购承办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一切采购动作。
④ 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承办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并协商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询价
① 一般情况下,采购承办部门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② 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及地区会务代理服务,不受①条所限。
③ 凡属合约采购项目,采购承办部门依合约之价格核价,不需另询价。合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④ 凡属可作成本分析之采购项目,采购承办部门应要求供应商作成本分析,以作议价之参考。
⑤ 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⑥ 询价后,应确认各家供应商报价方式、产品规格、采购条件等是否一致方可比价。
◤第十三条 议价
① 询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② 议价时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十四条 询价、议价注意事项
以下状况采购承办部门应加强与供应商议价:
① 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② 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③ 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④ 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⑤ 根据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时。
⑥ 其他有利条件时。
◤第十五条 其他注意事项
① 专业物品或服务项目,采购承办部门应会同申请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② 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品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承办部门应送请购部门确认后方可议价。
③ 所采购物品或服务项目由多项可单独报价之子项时,应分别进行单项和总和询价,并填写《比价项目明细表》(见附件PCHS-06)。非比价项目一并填入《比价项目明细表》,但不参与比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