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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成品出货检验,防止不合格品出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成品出货前的检验。
3.职责
3.1销售部:成品出货前的检验通知。
3.2品保部:成品出货前的检验执行。
3.3仓储部:成品出货检验工作的配合。
4.检验程序
4.1销售部根据成品出货日期,提前三天通知品保部派人验货。
4.2品保部成品检验员针对待验货品,准备相应的资料:生产订单、生产计划单、“成品检验标准”、客户样件等。
4.3成品检验员根据相关资料,按GB2828-2003一次正常抽样方案中AQL抽样表对出货产品进行品质检验。
4.3.1外观检查:
目测产品外表是否有擦伤、划痕、污渍;产品是否变形、受损;配件、组件、零件是否松动、脱落、遗失;颜色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4.3.2产品功能、结构检查:
试水:目测花洒各功能出水是否正常,水形是否符合功能要求,结构是否严密、紧凑。
4.3.3产品包装和标示的检查:
4.3.3.1检查产品的包装方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生产订单要求。
4.3.3.2标识纸的粘贴位置、标识纸的书写内容、外箱的填写是否规范。
4.3.3.3包装袋、盒、外箱尺寸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5.不合格品的判定:
成品检验员根据生产订单和成品检验标准,判定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数量,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单》;若检验员无法判定的产品,可将《成品检验记录单》写明的原因及不合格样品交品保部主管或部长判定,确定不合格品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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