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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规范已完成包装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确保未经过最终检验的产品不得出货,避免意外。
2.0范围适用于最终或者出货前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3.0职责
3.1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管理和实施。
3.2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隔离及处理。
3.3总经理负责不合格品的最终裁决。
4.0工作程序
4.1 检验区域
4.1.1 足够的空间,合适的照明。
4.1.2 有最终检验平台,平台上有玻璃可以平脚。
4.1.3 有不良品存放区域并标识。
4.1.4 有文件和参考样板存放区。
4.2检验人
4.2.1品质检验员受良好的培训,经过考核,持证上岗,有良好的客户意识,经宜家确认。
4.2.2 必须是从产品生产部门独立出来的,有对产品合格与否判定权。
4.3检验工具
4.3.1数码相机:用来拍摄不良相片。
4.3.2条码扫描器:用来扫描产品中有条形码的牌子、电脑纹贴纸。
4.3.3湿度计:用来测量产品的湿度。(含水率)
4.3.4量具:卡尺、卷尺;用来测量产品的规格尺寸。
4.4参考文件和样品
4.4.1参考文件:成品验收标准;每一种产品的终检资料必须独立存放,包括客户包装要求资料,牌子、说明书等。
4.4.2样品:必须有一套是经宜家签名确认。可以复制一套并标识,终检时参照使用。样品应保持更新,保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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