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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验证质量系统被正确的实施,及时发掘问题加以改善,以维持各项质量作业之有效性,特制订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凡与质量系统有关之规定事项与实施部门,均属稽核范围。
三、定义
无
四、权责
(具体表格在附件中)
一、作业内容
5.1.稽核计划:
5.1.1.年度内部稽核计划表由管理代表于每年12月31日前拟案完成,呈厂区最高主管核准后,据以实施。
5.1.2.ISO内部稽核每年实施至少一次,此外,若质量系统有重大变动,管理代表可提出内部稽核需求。GP体系内部稽核每年实施至少两次,分别于第二季及第四季中执行.
5.1.3.稽核计划与频度亦可依重要性、严重性及上次稽核不符合缺失之状况而调整。
5.2. 稽核小组:
5.2.1. 每次稽核前,由管理代表负责筹组稽核小组,并指任稽核组长。
5.2.2. 稽核小组之成员须受过厂内外相关训练六小时以上。GP内审小组成员必须是ISO内审员并接受GP体系训练经考核合格人员.
5.2.3. 稽核小组稽核员不可稽核自己之部门。
5.2.4. 内部稽核项目之稽核须由非稽核小组成员之合格稽核员担任;管理审查之稽核亦须由非审查小组成员之合格稽核员担任。
5.3. 稽核准备:
5.3.1. 稽核员稽核前,制订内部稽核查检表。
5.3.2. 稽核前稽核组长发出稽核通知,通知受稽核单位时程、范围及配合事项。
5.3.3. 查检表制订:
5.3.3.1 查检表将章节/名称填在查检表。
5.3.3.2 调阅对应之程序书,依据程序书规定内容,选定若干作业项目为稽核之内容。
5.3.3.3 稽核员亦可参考相关质量手册、程序书、过程规划书及引用之参考数据等。
5.3.3.4 稽核内容叙述简单扼要,并尽量以问句方式表达,执行时可由质量文件、记录、实作、询问、察看等作为稽核方式。
5.3.3.5 填写稽核内容之依据文件编号及章节,以方便执行时文件调阅与记录。
5.3.3.6 查检表填写时字体须清晰,易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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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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