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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外购品之规化运作,验正外购品之合格性,以及确保后继作业之正确性。
二、适用范围:
凡自外购产品均适用。
三、定义:
外购品:指集团内生产之零件料件产品以及非集团内之外购零件,或成品,其中
含新送样及工程变更等
四、权责:
工程部: 外购品样品承认
品管部: 样品检验
采购部: 外购品采购
五、作业内容:
5.1验收与评估:
5.1.1当接收到集团内之零件料件或是非集团内外购零件以及外调品,由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初步确认是否为所需求之样品,以及随样品所附送之承认书之数据(含样品图面/材质证明/FAI全尺寸量测/如有电镀需附电镀报告)是否齐全,如有误之则退回,如无误则由工程部填写【送样评估报告】。
5.1.2 评估时效等级:为确保样品评估时效掌控,特明订等级时间
特急件:1天内完成
急件:1~3天
普通件:7天内
5.1.3 委托品管人员依据相对应之产品图面进行检验,并记录于【样品检验记录表】,以确保相关产品的正确性。
5.1.4 项目工程师依检验结果,如未符合图面要求时项目工程师要求零件制造商修正后再检验,直至通过为止。
5.1.5如为特殊状况则可先放行待试作完后再确认是否需要修正.。
5.1.6若经试作确认后不影响产品功能及其外观及尺寸时,无须修正模具时,工程部依据『工程变更管制程序』进行图面修正与产品相符,否则退回制造商。
5.1.7验收认可后由工程部回签承认书给制造商。
5.2图面与数据归档:
5.2.1工程部将已经承认的产品图面,承认书资料,并且附承认之样
品(样品袋上至少要注明品名料号及日期) 交给文管中心
5.2.2给文管中心依据《文件管制作业程序》正式发给品管部/采购部/工程部.
承认样品只须分发给品保及工程留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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