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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及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辅助单位的生产现场、工作现场及厂房周边区域。定置对象包括设备、人员、产品、现场文件、工装及计量器具、办公设施、安全通道等。
3.定义
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是指运用科学管理的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对构成生产现场的要素(人、机、料、环、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和控制,使其具有自我调节的能力并使现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以实现人、物、场所三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优化组合,从而达到优质、高效、安全、和低耗的目的。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制订本办法,负责现场管理标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各单位工艺布局策划和实施定置管理,并进行审查;负责生产环境的管理、控制和检查考核。
4.2作业区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定置图表的设计和绘制、实施定置管理和控制。
5.定置内容和要求
5.1 对工作区域各类建筑、设施和生产现场的人、机、物实行了定置管理,并用统一规定的各种符号、颜色绘制所辖区域定置平面图和生产现场定制平面图,明确表示各功能区相对位置,图物相符,悬挂适当位置。
5.2 生产区域划分合理,生产场地、通道、检验区、合格区、待处理区、废品区、工具存放区、易燃易爆物品区、有毒有害物品区、消防器材存放区、工具箱、更衣区、吸烟点等区域界线分明,有标准的标识牌,并做到图物牌相符。
5.3原、辅材料、燃料、设备、备品、备件、成品、半成品、废品等各种物品进入生产现场或仓库,按品种和规格有序的按规定区域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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