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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质量系统能被有效的执行, 特制订本程序, 以定期或不定期审查质量系统中各要项之实施效果是否达到要求。
二、范围
凡一切与质量系统有关之规定事项与实施部门皆为稽核范围。
三、权责
3.1 稽核组长:稽核计划之拟定, 稽核活动之主持。
3.2 稽核小组:稽核之执行。
3.3 管理代表:稽核结果之审核。
3.4 副总经理:稽核计划之核准。
3.5 相关单位:稽核后不符合事项的矫正与维持。
四、定义
4.1 不符合事项:一个不符合事项是指一个没有遵守公司作业程序的某一项规定或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称之为不符合事项。
五、作业内容
5.1 稽核小组之组成
5.1.1 由管理代表选取稽核小组成员。
5.1.2 公司质量稽核小组推选一位担任稽核组长。
5.1.3 稽核小组成员之条件
(a) 皆接受过内部质量稽核或与质量稽核相关之训练课程, 经考核合格。
(b) 合格之人员编订名册「内部质量稽核成员名册」(T48-07-01), 并呈管理代表审核, 副总经理核准。
5.2 稽核频率
5.2.1 每半年一次定期内部质量稽核。
5.2.2 总 (副总) 经理视需要可不定期举行质量稽核。如:重大质量异常或重大客诉事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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