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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生产要素达到制程生产之合格要求, 达成质量水平, 获得相当工程之稳定, 降低不良率,以提高生产效率。
二、范围
与制程相关之人员、机器、物料均属之。
三、权责
3.1自主检查:机械操作员、作业员;
3.2首件检查:机械操作员、品检员。
四、定义
4.1自主检查:机械操作员、作业员于生产过程中, 应检查本操控机台所制成的成品特性是否在管制标准内, 以便及早发现制程之异常, 减少不良品的发生, 包括对标示书写的确认。
4.2首件检查、巡回检查:作业员、品检员依图纸或检验规范对机台所制成的成品作检查, 以了解特性是否在管制的标准内, 及时发现制程之异常, 减少不良品的产生。
五、作业内容
5.1相关人员之生产技能培训依《教育训练作业程序》(T26-03)办理。
5.2机器设备管制依《机械设备管制作业程序》(T26-01)进行管制。
5.3生产安排:依「生产派工单」(T47-10-04)办理。
5.4材料领用:依生管开出之相关领料单领用材料。
5.5架模:依「生产派工单」安排架模。
5.6制程质量维护:自主检查发现质量异常或接现场品检知会质量异常, 需作模具维修时, 由钳工作模具维修, 并填写「模具履历册<二>」(T47-09-01)。
5.7生产:作业员依据「生产派工单」和「生产领料单」(T47-10-05)生产, 生产完结后将单据收回并做好相关记录。
5.8退料:生产中派工单之生产量完结后之剩料, 生产中因材质问题而不能生产之材料须写「退料单」(T47-09-02), 将料退回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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