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 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人员调任时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二、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根据各班组使用工具情况由公司和制造部签字确认,按确认后的标准执行。
三、 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各班组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许可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人员填写“领用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车间负责人签准后领用,并建立班组、个人领用工具台账。
B、以旧(坏)换新时,由生产部负责人鉴定工具的好坏,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短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退还
b.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时,人事部在见到由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的“工具移交表”后,方可办理手续,移交时如有工具不够数量,设备接收人应在工具移交表上签字时,注明缺少的工具及价钱,由人事部从其工资中扣除。
四、 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在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
2、生产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与使用情况,如发现各班组有不正确的使用工具,进行批评指导纠正。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短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成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赔偿标准:
A、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生产部负责人向财务部提供工具赔偿联络单,财务部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 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生产部到仓库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联络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B、仓库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仓库负责人在“工具借用联络单”上签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