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恐怖活动的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内部审核和检查活动。
3. 责任和权限:
3.1 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计划公司内部的每半年一次的内部审核,并向管理层报告审核状况;
3.2 合格的安全内审员负责审核公司安全体系的运作状况,及起草内部审核报告;
3.3 安全小组负责季度的公司安全检查,并跟踪改善状况。
4. 程序:
4.1 公司至少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反恐系统进行审核,包括书面程序,如有发生重大安全状况、安全系统有重大变更等状况,安全管理者代表应适当增加内部审核次数。
4.2 内部审核前准备:
1)管理者代表应将审核计划知会相关部门;
2)由合格安全审核员组成安全审核小组;
3)开内部审核说明会;
4)审核员应由受审部门主管人员陪同审核,审核人员不得负责其本部门的安全审核工作;
5)审核员所查到之问题点应由受审单位的主管人员签署认可;
6)管理者代表应召集相关部门和内审员说明审核结果;
7)各部门应立即安排改善,并提报改善结果,安全小组应派员追踪改善结果;
8)所有内部审核报告均要保存。
4.3 季度检查,安全小组应每季度对公司的安全措施进行突击检查,包括保安工作、装柜活动、材料和货物的物流管理、船务资料的流程和管控、电脑管理系统、成品仓和包装区进出管理、承包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4.4 周检查:安全小组每周应安排对一些硬件设施进行周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