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对物料、在制品、成品进行标识,确保产品被正确识别、区分及能够被追溯。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种产品及物料的标识和追溯管理。
3.0定义
3.1产品:包括在制品和成品。
3.2物料:包括原材料和零配件。
3.3产品编号:产品的型号及其版本号。
4.0职责
4.1货仓负责物料的标识。
4.2制造部下属工序负责对在制品、成品及其现场管理标识。
4.3品质部负责对产品及物料的标识进行检查。
4.44工程部负责把产品标记制作于菲林等工具上。
5.0程序内容
5.1 深联线路用于产品及物料追溯的基本方式和可追溯项目有:
5.1.1每一类物料有一个唯一的编号,据此可追溯物料的名称、规格。
5.1.2由IQC标贴可追溯到供应商、收货日期、数量、验收人等。
5.1.3生产过程中的加工时间、加工和检验人员等产品的每一批(100张工作板)工作板有一张唯一的“批量管制卡”,结合相关的记录可追溯产品。
5.1.4在菲林上标有产品编号、制作日期、操作人员代码,可用于追溯图形转移过程。
5.2物料标识
5.2.1 货仓接收来料后,根据《仓储与交付程序》、和《检验与试验管制程序》对物料进行检验、标记,分区存放并给其编号。
5.2.2 货仓在发料时应在“领料单”上注明发放材料的有关信息。
5.2.3 失效物料必须在物料包装上注明失效标记。
5.3在制品上的标识
5.3.1工程部须把公司的标识(如型号代码、公司标记)和客户要求的标记制作于菲林等工程工具上。
5.4在制的现场管理标识。
5.4.1 制造部在每一批产品投产前,填写该批产品的“批量管制卡”并进行编号(即卡号)以保证唯一性。
5.4.2“批量管制卡”流经各工序时,该工序负责填写相关内容。
5.4.3“批量管制卡”最后由品质部检验组存档。
5.4.4各工序现场产品应分型号、分状态放置不同的区域,有物品放置的地方须有标识。
5.5成品包装时,根据《成品包装操作规程》对成品进行标识。
5.6检验状态的标识
6.0相关文件与记录
6.1《仓储与交付程序》 SL-OP-010
6.2《检验与试验管制程序》 SL-OP-019
6.3 领料单
6.4批量管制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