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辞离职手续,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辞离职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该规定的制定和执行。
2、总(副)经理负责该规定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辞离职规范
1、对提出离职意向的人员,其直接领导要主动问明缘由,并积极做员工的思想工作。
2、一旦提出申请离职人员的直接领导协调无果,其直接领导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领导出面协调。
3、对车间(部门)辞退的人员,在辞退手续办理前申请人要向办公室汇报,和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
4、合同期满没有续签意向的员工,要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内提出,并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工作交接,在合同期满当天按照合同规定核算工资。
五、具体操作流程
1、一线员工辞离职
1)向班组长、车间主管提出,车间主管向生产部经理汇报,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会同协商处理。
2)审批手续,由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审核,办公室主任、副总批准。
2、办公系统文职人员(采购员、销售内勤、出纳、会计、人事文员等)
1)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主管向办公室主任汇报,部门经理、副总和办公室主任会同协商处理。
2)审批手续,由部门经理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核,副总、总经理批准。
3、班组长
1)向车间主管提出,车间主管向生产部经理汇报,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会同处理。
2)审批手续,由车间主管、生产部经理审核,办公室主任、副总批准。
3)特殊的班组长要总经理批准。
4、车间、部门主管
1)向部门经理(工程师)提出,部门经理(工程师)、副总和办公室主任会同协商处理。
2)审批手续,由经理(工程师)审核、副总审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工程师)
1)向副总提出,副总、办公室主任和总经理会同协商处理。
2)审批手续,由办公室主任、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主任、副总
一律要由总经理审批。
六、辞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正常申请离职要提前1个月,外贸业务、技术性岗位要提前3个月。
2、在申请获批后的规定时间内,一旦因离职空缺需要增补新员工到岗,即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交接的内容包括工作交接、工具和资料上交、工作证、考勤卡、手机、宿舍财产钥匙等上交。
4、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和合同期满的员工,工资按正常程序发放,被公司开除和辞退的员工,扣除相应的罚款外,在3-7个工作日将工资结算清楚。
七、责任和其它
1、没有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辞离职相关审批和交接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领导)没有正当理由不审批的,离职期限从书面提出申请的时间起。
3、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没有公司批准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旷工情况处理。
八、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总(副)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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