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保证所有成品的各项质量性能符合客户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成品的检验.
3.0权责
3.1品质部负责对所有成品进行开路、短路测试、外观检验,并做好相应质量记录 。
3.2品质部负责对品质部检验合格的板进行抽样质量检验,并做功能性检测。
4.0作业内容
4.1所有产品外型加工完毕后,视之为成品,必须经品质部检验人员进行开路、短路测试及外观等进行全检,并记入《品质检查日报表》.
4.2检查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经品检检验合格成品需送品质部最终抽查(FQA)人员进行抽样检验。
4.3经品质部最终抽查人员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品质部人员送包装人员包装。
4.4只有在规定的检验项目完成且有关数据齐全后成品才能出货.出货时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则品质部人员须将每个料号出货前进行抽样检验,检查内容参见《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并根据客户要求填写成《样品承认书》或《出货报告》。
4.5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由品质部按《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4.6 最终抽查检验必须使用C=0计划。
4.7品质部每月将成品的品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修理板修理作业指导书》
《品质检查日报表》
《出货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