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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顾客的财产进行标识、验证、保护和维护的控制,确保顾客财产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顾客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部品、包装材料等)、技术文件(知识产权),以及顾客提供的模具及生产用设备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验证。
3.2物控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部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入库数量点收并做好标识与贮存保护。
3.3制造部负责对顾客提供的其它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3.4品质部文控中心负责顾客提供的文件的发放、回收、销毁及原稿的保存。
4.作业程序
4.1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4.1.1顾客提供的产品进厂时,资材应核对对方的“送货单”,确认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将其放置在待检区,然后立即通知IQC进行检验工作。
4.1.2 IQC按照《进货检验控制》的规定,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IQC进料检验报表”。
检验不合格时,应填写“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连同“IQC进料检验报表”一起及时反馈给顾客,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
4.1.3验收后准予入仓的物料,仓库应将其置于专门的区域存放,并按《产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产品的贮存保管工作。
4.1.4顾客提供的产品应用于顾客指定的用途,未经顾客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或做不适当的处理。
4.1.5在贮存、维护、使用中发现顾客提供的产品有异常现象(丢失、损坏、不适用等)时,应对产品进行隔离和适当标识,并及时出联络单给品质部。品质部确认事实后,填写“顾客财产异常记录表”。及时反馈给顾客,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而后按协商的办法对顾客的产品做出处理并记录。
未经顾客同意,不得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做出修改、报废等处理。
4.2顾客提供的模具的管理控制
4.2.1客户支给模具的移入受理
模具移入时,制造部必须向客户提出下记资料及样品配备的申请:
a.《模具借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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