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本程序规定选择及评估合格之供应商的过程,以确保其制造能力及品质标准符合需求。
2.范围:
适用于所有提供给本公司原材料及委外加工的供应商。
3.权责:
3.1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寻找,并作初鉴、交期的评鉴及供应商之管理,资料建立与保存。
3.2品质部负责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评估,供应商产品品质检验
4.定义:
4.1供应商包括:
4.1.1提供本公司生产用之原料之合格厂商.
4.1.2委外加工厂商.
4.2重大品质异常:
4.2.1供应商来料批不良或来料检验不良率超过20%;
4.2.2因供应商材料质量原因而造成公司生产停顿或导致公司造成重大客诉的。
5内容:
5.1供应商之寻找:
5.1.1由采购收集有能力承制本公司之物料厂商,并发出《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相关内容.
5.2供应商送样及确认:
5.2.1供应商送本公司所需之样品交采购,由采购填写《样品检测报告》连同样品一起交给品质部检验,并将确认结果记录在此单上返回采购.由采购通知供应商。
5.3供应商的评鉴与登录:
5.3.1供应商样品确认合格后,由采购填写《供应商评估表》召集品质工程部进行评鉴。评鉴合格后将供应商登录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
5.3.2若样品不合格时,不进行评鉴,由采购通知供应商第二次送样,若连续送样三次确认不合格时,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5.3.3若供应商为客户指定的可直接登录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5.2.4采购将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登录在《合格供应商名册》里。
5.4供应商评核
5.4.1除客户指定厂商外或紧急采购外,未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行采购.
5.4.2一般情况供应商考核绩效评估由品质部协同采购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评核一次,在供应商发生重大品质异常时,须及时予以评估.
5.5绩效评核:
5.5.1评核单位:
5.5.1.1采购依据每次物料交期填写“采购追踪表”评核交期成绩。
5.5.1.2品质部依据供应商进料状况,统计供应商交货品质成绩,并每月5日前提供给采购.
5.6.2评核周期:
每季度10日前完成上季度之评核作业,评核厂商包括每季度交货批(以实际来料计算)3批(含)以上之厂商(其余供应商每年年底评核一次,无供货记录的可不用评核),季度评核时,由每月“供应商品质月报表”与“采购追踪表”得分作平均分数。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