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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供应商、分包商和分供商审核工作进行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新旧供应商、分包商和分供商。
3.控制要求
3.1提交申请
旧供应商、分包商和分供商可直接向公司采购部提交审核申请,公司采购部在收到审核申请后与相关采购确定该申请工厂是否还在为本司加工商品。新加工厂在订单确定之前,由采购发送加工厂审核申请表,由新加工厂填写完毕后转交公司采购部,采购部在审核填写资料及加工厂审核资格后,确定是否接受申请。接受申请后,供应商、分包商和分供商须眉签订《社会责任承诺书》。
3.2正式审查
A. 审核排期
采购部之代表将与您联络,为您所呈报之工厂安排首次审查排期。不过,并非所有审查均可预约,我们将不定期进行部份突击检查。
您须遵从以下指引:
1. 与采购部确认(一般是通过电邮)已收到审查日期之通知,并已准备好接受检查。
如果有关工厂属他人管辖或由另一集团持有,您则有责任向其通报审查日期,确保有关工厂准备就绪,可接受检查。
2. 审查日期确定后,审查员或会与您联络,查询交通、地点等资料,所以,请您提供联络电话、电邮等。
在大多情况下,像这种初次审核需要的时间不会超过两人和两个工作日。在随后的重新审核,通常一个人和一个工作日就足够了。如果需要更多的审核时间,可以根据公司的规模、组织结构和/或员工数目来进行调整审核所需的期限。做好审核准备,将会使审核员有效地进行审核,并且可以在规定的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任务。
B. 审核运作
审核员对所有的加工厂都是以系统地、相同的方式进行。审核员的行为必须完全保持中立。不完善的审核行为,无论其失败的原因, 都是不被TSL所认可。
3.3纠正措施
A、纠正措施方案
审核中如有发现任何违规点,加工厂均需提供《纠正措施方案》,参照附件《纠正措施方案》。加工厂须在社会责任审核后1星期内向公司采购部提供纠正措施方案。公司采购部将会审核纠正措施方案的正确性和可实施性。如果公司采购部提出异议,加工厂有责任进行方案调整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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